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07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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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的《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食品監(jiān)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8號),涉及我鎮(zhèn)1家經營單位?,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東莞市長安隆隆蔬菜店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2023-05-20) (一)抽檢基本情況:經抽樣檢驗,當事人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2023-05-20),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銷售不合格芹菜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構成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涉案貨值小,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依據《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第十六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作減輕處罰。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對當事人給予以下行政處罰:沒收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壹佰陸拾元(¥60);二、對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處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的罰款。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貳仟壹佰陸拾元(¥2160)。(《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jiān)罰〔2023〕07158號)。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該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并查找原因,提交了《排查原因說明》:經該店排查,該店采購的該批次芹菜量不大,該店沒有也沒必要添加噻蟲胺。所以該批次芹菜的噻蟲胺項目不合格應該是種植環(huán)節(jié)造成的,并非該店造成。 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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