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大朗镇栏目 > 要闻 > 大朗新闻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5
“双十一”防诈指南 不听不信不转账
  • 2024-10-29 16:57
  • 来源: 本网
  • 【字体:    打印
  • 分享到:
  •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2【标题】“双十一”防诈指南 不听不信不转账.JPG

  “双十一”已经火热开启,各种预售、满减、红包“铺天盖地”,大朗公安分局提醒“买买买”的同时,要树牢“防防防”的意识。

  许多商家为了给“双十一”造势预热,会提前“预售”商品,以更大的优惠吸引消费者。骗子就利用了这个机会,以“提前购”“预售”为诱饵发送植入了木马、钓鱼程序链接的短信或微信,骗取消费者的定金。“双十一”期间,诈骗分子还会冒充电商,以在“双十一”期间提高店铺销量为由,通过各种平台、社交软件等发布兼职信息,招募人员刷单,先以小额返利让受害人尝到甜头,等交易数额变大后,以任务未完成、操作不规范、系统卡单等各种理由拒不返款,并诱导受害人继续刷联单、刷大单,直至骗光钱财。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冒充商家的客服人员,向消费者发送虚假信息或邮件,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或进行转账操作。

  大朗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饶凌云:要警惕以下三种诈骗类型,第一类是虚假购物类诈骗;第二类是冒充客服类诈骗;第三类是快递刷单类诈骗。

  警方提醒,不要随便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账户信息、身份信息、验证码等;要在正规官方网络购物平台进行购物,不脱离官方平台进行交易;不要点击陌生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不随意加入陌生群聊;不要参与网络中任何刷单活动,凡是刷单皆为诈骗。如遇电信网络诈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96110报警。

  大朗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饶凌云:凡是网络购物要求私下交易的都是诈骗,凡是冒充客服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的都是诈骗,凡是网络刷单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

  本台记者勾茜、叶炜荣报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