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大朗黄灿安猪肉档等3218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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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 11:15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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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收到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关于提请吊销营业执照的书面情况说明,提请我局依法对东莞市大朗黄灿安猪肉档等 (详见吊销个体户名单)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3218户纳税人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核查,其中3218户符合吊销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现我局公告通知,请东莞市大朗黄灿安猪肉档等3218户的经营者于15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大朗分局,说明是否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我局将依法处理。
(联系人:陈国华 联系电话:0769-82228618)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朗分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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