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0919号)
  • 2023-07-21 14:39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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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4号),涉及我市3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朗聚星生活超市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

(一)东莞市大朗聚星生活超市经营部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3-04-2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①铅(以Pb计)和②毒死蜱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生姜1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3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案涉批次生姜。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大朗其责菜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

(一)东莞市大朗其责菜档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05-0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①倍硫磷和②甲基异柳磷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豇豆7公斤,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3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豇豆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兴佳和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淮山干”

(一)东莞市兴佳和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淮山干”(购进日期:2023-05-04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淮山干2.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1.604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淮山干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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