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0921号)
  • 2024-08-16 17:5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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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7号),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朗曾宪凡蔬菜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茄子”

(一)东莞市大朗曾宪凡蔬菜档档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2024-05-0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噻虫胺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茄子”26.7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3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茄子”。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大朗铭杨百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

(一)东莞市大朗铭杨百货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05-1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噻虫胺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生姜”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3.728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生姜”。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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