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0923号)
  • 2024-09-04 09:2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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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0号),涉及我市5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朗秋兰蔬菜档(个体工商户)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萝卜”

(一)东莞市大朗秋兰蔬菜档销售的“白萝卜”(购进日期:2024-05-1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白萝卜”3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3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案“白萝卜”。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大朗湘一果品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台芒”

(一)东莞市大朗湘一果品店销售的“小台芒”(购进日期:2024-05-0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噻虫胺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小台芒”7.5公斤,已销售5公斤(含抽样3.154公斤),剩余2.5公斤已烂了自行销毁处理。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案“小台芒”。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大朗姚晴水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本地香蕉”

(一)东莞市大朗姚晴水果店销售的“本地香蕉”(购进日期:2024-05-1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吡虫啉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本地香蕉”1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3.2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本地香蕉”。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东莞市大朗美天悦购百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湖南椒”

(一)东莞市大朗美天悦购百货店销售的“湖南椒”(购进日期:2024-05-1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噻虫胺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湖南椒”5公斤,已销售3.916公斤(含抽样3.416公斤),剩余1.084公斤已烂了自行销毁处理。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湖南椒”。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东莞市大朗新锋涛百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黑米咸糕(海盐味)”

(一)东莞市大朗新锋涛百货店销售的“黑米咸糕(海盐味)”(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商标:乐来源+图形+拼音,生产日期:2024-05-01,标称生产企业:玉林市玉州区好一佳食品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日落黄、苋菜红、亮蓝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黑米咸糕(海盐味)”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2.37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黑米咸糕(海盐味)”。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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