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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9 11:15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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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横沥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举报奖励公告(试行)》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横沥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横沥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举报奖励公告(试行)
为有效遏制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鼓励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消除减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造成的火灾事故,现决定对重点场所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火灾隐患进行有奖举报措施,现将有关举报奖励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二)受理举报范围:东莞市横沥镇内。
(三)举报范围为在横沥镇出租屋、高层民用建筑、商业综合体三类场所的首层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危害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投诉
1.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2.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热线:0769-81890119
(二)微信小程序投诉(方法及流程见附件)
1. 粤省事
2. 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
三、奖励标准
对属于上述有奖举报范围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经核实情况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经核实每单存在1辆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元的奖励;经核实每单2辆以上(含)不满5辆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元的奖励;经核实每单存在5辆以上(含),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元的奖励。
举报同一场所和同一时间段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属于同一单,不进行重复奖励。
四、奖励条件
(一)对于奖励认定标准,一是举报的内容要属实,二是所举报的内容要属于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核实部门认定不属于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的或认定不属实的,不予奖励。
(二)举报人须以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以便核实相关情况,镇消安委办将依据举报属实,减少安全隐患情况给予口头表扬,对不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不予奖励。
(三)举报内容应提供被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详细情况,包括时间、详细地址和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基本情况,车牌号码等。
(四)举报人必须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并且应当是正在发生或者正在进行的行为,对于到场核实时与举报内容不符的或者相关行为当时已经结束的,不予奖励。
(五)对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报复性举报的行为,不予奖励,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对同一违法违规行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或者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在不同时间段收到举报的情况下,只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七)对于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核查部门或政府部门已经知悉和掌握的,予以口头表扬,不予发放奖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不在奖励人员范围。
五、奖励领取
经查举报属实且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在案件核查结束后,镇消安委办将定期组织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前来办理奖励金领取手续。举报人所领取的奖金涉及税收事项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受奖励的举报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领取奖励金,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告有效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在执行本公告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者执行需要调整时,由横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做及时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
火灾隐患举报方法及流程
(粤省事)
1. 微信搜索登录粤省事小程序,点击“办事”页,下拉“专项服务”,选择“消防服务”,点击“火灾隐患举报”。
2. 进入服务确定所在位置后,点击右上角“我要举报”,查看举报须知后,点击“开始举报”。
3. 按照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带“*”号的必填),其中“隐患类型”选择“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上传材料,确认信息后点击“确认举报”即可完成举报。(举报的地址和举报人电话必须真实有效)
火灾隐患举报方法及流程
(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
1. 微信顶部搜索框搜索“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
2. 点击“消防隐患举报”。
3. 按照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带“*”号的必填),其中“隐患类型”选择“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然后点击底部“提交”。(举报的地址和举报人电话必须真实有效)
4. 点击“消防隐患举报查询”,可查阅自身举报投诉的处理结果。
政策解读:关于《横沥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举报奖励公告(试行)》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