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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横沥镇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建设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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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横沥镇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拟对东莞市横沥镇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建设项目进行改造,现已编制完成《东莞市横沥镇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建设项目“1+N” 总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修订)》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对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1+N”总体实施方案

  由于该项目为权利人自改,按控规实施,部分需完善用地手续,编制“1+N”总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06月08日。

  三、东莞市横沥镇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建设项目改造方案(征求意见稿),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横沥镇门户网站

  (http://www.dg.gov.cn/hengli/)

  (二)现场公示:东莞市横沥镇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建设项目。

  (三)村委会公示:东莞市横沥镇村头村公示栏。

  四、凡是对东莞市横沥镇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建设项目改造方案(征求意见稿)及供地情况说明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改造方案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意见发送电子邮件到hlcsgxb@163.com。

  (二)将意见邮寄到“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419号横沥镇人民政府二楼202室城市更新中心”(邮编52346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横沥镇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建设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公众咨询。

  五、联系方式:东莞市横沥镇城市更新中心,联系电话0769-83711222



  东莞市横沥镇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建设项目改造方案(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横沥镇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建设项目供地情况说明

  东莞市横沥镇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建设项目(三合一)





  横沥镇城市更新中心

  2022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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