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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29C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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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65号)涉及我镇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横沥建强食品加工店生产加工的“老豆腐”

  (一)东莞市横沥建强食品加工店生产加工的“老豆腐”(规格:/,生产加工日期2022-08-12),“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横沥建强食品加工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2〕291202C0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展开对“老豆腐”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排查,该店日常加工的“老豆腐”添加“石膏粉”是有按量添加的,其量为每公斤“老豆腐”添加0.05克“石膏粉”,被抽检当天因为要赶货,没用电子称计量,因手抖导致添加超量。

  该店以后在制作“老豆腐”时将使用电子称计量并严格按量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的用量,并做好登记记录。对店内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进行教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做好原料索票索证,确保食品加工原料来源合法,确保采购食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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