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5,本区域含有3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横沥镇栏目 > 政务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 食品药品监管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9B01号)
-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3-01-12 15:04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6,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6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03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合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鲈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合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鲈鱼(淡水鱼)”(规格4.8斤,进货日期:2022-8-20),“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鲈鱼(淡水鱼)”。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鲈鱼(淡水鱼)”4.8斤,全部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7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