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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29B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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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横沥满斤粮油店销售的“花生油”

  (一)东莞市横沥满斤粮油店销售的“花生油”(规格10斤,进货日期:2022-09),“黄曲霉毒素 B₁项目”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横沥满斤粮油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3〕290117B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店认为该批次食品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储存和销售,符合其贮存条件,因此其“黄曲霉毒素 B₁项目”不合格应该是在其进货前的供应商环节造成的,而不是该店导致的。将对店内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进行教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并做好索票索证。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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