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3-08-04 16:13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9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横沥品优副食批发店经营的“奶油花生”
(一)东莞市横沥品优副食批发店经营的“奶油花生”(规格:188克/袋,生产日期2023-03-10),“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奶油花生”。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奶油花生”40 袋,其中24 袋用于抽样检验,剩余16袋也全部销售完结毕,共销售了40 袋。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横沥旺盛水产档经营的“泥鳅”
(一)东莞市横沥旺盛水产档经营的“泥鳅”(规格:/,购进日期2023-05-06),“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泥鳅”。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泥鳅”5.2kg,其中2kg用于抽样检验,剩余3.2kg也全部销售完结毕,共销售了5.2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