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機版
  • 無障礙版
  • 關懷版
分享到:
關于《東莞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解讀
  • 2022-10-10
  • 來源: 廣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發(fā)布機構:東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 【字體:    

  相關文件: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印發(fā)《東莞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東莞市農貿市場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21〕21號)文件精神,規(guī)范我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專項資金管理,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市實際,市農貿市場品質提升領導小組工作專班制定了《東莞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并通過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一、辦法背景

  農貿市場品質提升行動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貫徹落實省精神文明建設部署的重要舉措。農貿市場品質提升行動是一項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補齊東莞城市品質短板、持續(xù)增進廣大市民福祉的一項重要舉措,并納入了全市“十四五”規(guī)劃和市政府工作報告?!稏|莞市農貿市場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21年4月20日正式印發(fā)。《方案》提出通過建設改造和管理提升,用三年時間實現(xiàn)全市農貿市場全部轉型升級改造,對經驗收合格,達到升級改造建設標準的農貿市場財政給予資金補貼,補貼部分不超過實際投資的30%。并明確要求制定出臺全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專項資金管理,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東莞市農貿市場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21〕2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農貿市場品質提升領導小組成員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市工作專班”)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共同制定本辦法。

  二、制定過程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東莞市農貿市場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21〕21號)印發(fā)后,市工作專班迅速啟動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起草工作,結合東莞實際情況,充分收集意見建議,完成征求意見稿后,發(fā)函征求市級部門、鎮(zhèn)街政府、農貿市場行業(yè)協(xié)會和代表企業(yè)的意見,并在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上公開征求了意見。

  整個征求意見過程收到了市農業(yè)農村局、市商務局、望牛墩、厚街、茶山、大朗、黃江、謝崗、東坑、東莞市市場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等11個單位的22條意見,采納了市商務局、望牛墩、厚街、黃江、東莞市市場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等6個單位提出的7條修改建議,部分采納了大朗鎮(zhèn)提出的2條修改建議,對市農業(yè)農村局、大朗、謝崗、東坑、茶山、東莞市市場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的13條修改建議不予采納。對于不予采納的工作意見,市工作專班逐一和相關部門、鎮(zhèn)街進行協(xié)商溝通,并達成了一致意見。

  同時,針對各鎮(zhèn)街重點提出的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招投標、補貼資金申請方式和流程以及申請財政補貼的票據等問題,市工作專班組織市發(fā)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商務局等部門于2022年1月20日召開農貿市場升級改造財政資金補貼協(xié)調會,會議圍繞上述問題進行了研究討論,并達成一致意見。結合征求意見情況和會議明確事項,最終形成了《東莞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送審稿)》。

  三、內容說明

  《辦法》共二十條,分七個部分:第一章總則、第二章部門職責、第三章補貼范圍及標準、第四章項目申報及審核流程、第五章資金撥付、第六章監(jiān)督檢查和法律責任、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第一到第四條介紹了辦法制定的背景,明確了專項資金的定義和補貼對象,同時明確私人資金投資的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項目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由升級改造投資主體依法依規(guī)自行選擇是否采取招標方式建設。

  第二章第五到第九條界定了市鎮(zhèn)兩級農貿市場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專班以及各相關部門的職責。

  第三章第十條第一款明確了補貼范圍,包括:農貿市場設施設備改造費用、智能化建設費用、建筑裝飾裝修費用、建筑主體加固費用,以及相關的設計、鑒定、招投標、監(jiān)理等費用,不包括土地、建設、人工等其他費用。第十條第二款至第四款明確了可申報補貼農貿市場的升級改造標準、申報單位、投資額時間、總補貼面積、停車場補貼面積的計算和要求。第十一條規(guī)定了補貼的標準,核定為超市型農貿市場的,專項資金每平方米補貼最高不超過700元,且不超過實際投資的30%;核定為規(guī)范型農貿市場、規(guī)范型農貿+批發(fā)市場的,專項資金每平方米補貼最高不超過500元,且不超過實際投資的30%。

  第四章第十二條說明了申報單位需提交的資料,包括申請表、驗收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他相關材料等。第十三條規(guī)定了資金的審核流程,對于升級改造的市場,工程完工并經市工作專班對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驗收合格后,由各鎮(zhèn)街(園區(qū))組織財政財審等相關部門對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項目進行結算審核,經審核后由各鎮(zhèn)街(園區(qū))進行審批和公示。

  第五章第十四條明確了市級補貼資金的撥付流程,升級改造項目經各鎮(zhèn)街(園區(qū))審批通過并公示后,由市專班下達項目資助補貼通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會同市財政局按程序將市級補貼配套資金撥付至相關鎮(zhèn)街(園區(qū))財政部門,再由鎮(zhèn)街(園區(qū))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給申報單位。

  第六章第十五、十六條規(guī)定了相關的法律責任,第十七條規(guī)定了申報單位申請時需具備的資質條件。

  第七章第十八至第二十條列明了本辦法的解釋權和有限期限。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主辦: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東莞市政務服務和數(shù)據管理局    網站標識碼 : 4419000098
備案號:粵ICP備19114884號    粵公網安備 44190002000375號    技術支持:開普云    網站地圖    聯(lián)系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