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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镇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024-12-26 21:06
  • 来源: 中国东莞洪梅街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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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镇街(园区)级

1

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八五”普法规划》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分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2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同上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分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14

法律查询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分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其他法律服务网(https://gd.12348.gov.cn/)

15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分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其他法律服务网(https://gd.12348.gov.cn/)

16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分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https://gd.12348.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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