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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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08:30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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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虎门镇白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G街坊调整及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等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位于虎门镇北部的白沙片区,轮渡路以北,长堤路以东,连升北路以西,调整范围总面积为159.37公顷。
二、控规调整及生态控制线调整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1、道路调整:调整白沙南路、长龙路线位。
2、用地调整:将I1-02、I1-03、I3-05地块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并细化周边非建设用地分类;微调白沙南路、长龙路沿线地块边界。
3、指标调整:结合建设需求,I1-02、I1-03、I3-05地块容积率均落实为2.8,I1-02地块建筑密度为35%,限高为60m;I1-03地块建筑密度为40%,限高为60m;I1-05地块建筑密度为40%,限高为45m。
4、设施调整:因用地性质调整导致规划人口减少,取消I1-02、I1-03地块附建的居住小区级肉菜市场及幼儿园设施,并调整居住小区级文化室附设位置。
5、生态控制线调整:本次控规调整同步进行生态控制线占补平衡调整。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虎门镇白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G街坊调整及生态控制线调整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查询。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20220822(1)_20220916-Model_00.jpg
6-1【调整后】G3-G8 20220909_20220916-Model_00.jpg
6-2【调整后】G9-G12 20220909_20220916-Model_00.jpg
6-3【调整后】I1 20220909_20220916-Model_00.jpg
6-4【调整后】I2-I9 20220909_20220916-Model_0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