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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石永安门诊部注销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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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石永安门诊部

经调查,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638344190019D1102)有限期至2019年9月28日届满,未延续,且机构已停业搬离登记地址以上事实有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及现场拍照等证据予以证明。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638344190019D1102)的决定。

    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注销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可注销告知书》(东卫(31)许注告﹝2022﹞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到东莞市企石镇卫生健康局(地址:东莞市企石镇运河南路文广大楼一楼,电话:0769-86727200)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  

 

 

                         东莞市企石镇卫生健康局

                                            20221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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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石永安门诊部注销告知书送达公告_中国东莞企石街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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