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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網(wǎng)之魚”別想逃,南城公安時刻在!
字體大?。?a onClick="this.href='javascript:doZoom(16,14,14,16);'">大、中、小 | 發(fā)布日期: 2020-04-21 16:21 | 來源:本網(wǎng) | [打印頁面] [關(guān)閉頁面] |
2015年10月30日3時許,侯某伙同龔某、向某、李某、羅某等人在東莞市南城某餐廳門前吃宵夜時,與被害人黃某發(fā)生爭執(zhí)。侯某與龔某一起持匕首捅刺被害人黃某的胸、面等部位,擊打被害人黃某的頭部等部位,黃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fā)后,南城公安分局連夜抽調(diào)刑偵大隊精干警力成立“黃某被故意傷害致死案”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但侯某憑借其極強的反偵察意識,與公安機關(guān)展開了持續(xù)5年的“貓鼠游戲”。侯某狡猾異常,5年來從未使用過身份證,也從不和家人聯(lián)系。
今年3月,全國各省市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紛紛使出渾身解數(shù),其中,與東莞市“莞e申報”類似,重慶市也在全市范圍內(nèi)開展人口大排查工作。
在3月31日下午,重慶警方在開展日常防疫工作排查中,來到某工地排查,發(fā)現(xiàn)一名男子形跡可疑,不肯透露自己的身份,這讓警方產(chǎn)生了極大的疑惑。隨后對其進行盤查和信息采集比對發(fā)現(xiàn),此人正是“黃某被故意傷害致死案”的主犯侯某。
獲悉情況后,南城公安分局迅速安排警力將嫌疑人侯某押解回東莞。目前,南城公安分局已將侯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素材來源:平安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