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春節(jié),煙花爆竹進入經營旺季。為有效防范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全力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清溪應急管理分局聯合有關部門深入開展煙花爆竹經營旺季“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于近日查獲一起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件,現場查扣煙花爆竹288箱,合計3.15噸,總藥量291.39公斤。
1月12日上午,清溪鎮(zhèn)領導林海鵬帶隊前往已被查獲的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進行工作檢查,要求應急管理分局聯合公安分局認真調查核實,妥善做好后續(xù)處置工作,堅決打擊非法違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為新春佳節(jié)營造安全、和諧的節(jié)日氣氛。
據介紹,1月11日,清溪應急管理分局專職安全員對轄區(qū)內集貿市場、臨街商鋪、工業(yè)園區(qū)等場所進行地毯式排查,巡查至科技路一個倉庫,發(fā)現該倉庫大門緊閉,窗戶均被人為遮擋。專職安全員立即向工業(yè)園區(qū)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進入倉庫后發(fā)現,倉庫內存放了大量煙花爆竹,涉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專職安全員迅速將情況上報。應急管理分局執(zhí)法人員立即趕往現場核實并通知清溪公安分局前往現場協助。
經現場清點,倉庫內存有煙花爆竹288箱,合計3.15噸,總藥量291.39公斤。初步認定場所不符合煙花爆竹儲存的基本條件,倉庫承租者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有關部門依法現場對其儲存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扣,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接下來,清溪應急管理分局將繼續(xù)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強化各部門聯動,采用突擊檢查、聯合執(zhí)法的形式,加大對涉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清溪應急管理分局提醒廣大市民: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均需要經過相關審批或許可,未經審批或許可私自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是違法行為。煙花爆竹屬易燃易爆危險品,若保管或燃放不當,極易引發(fā)火災和人員傷害事故。在此呼吁廣大市民,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不要非法儲存、運輸、銷售和違法燃放煙花爆竹,主動與違法違規(guī)行為作斗爭,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違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