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开行政区划_中国东莞企石街道栏目页面,本页面是由15个视窗区共计15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中国东莞企石街道栏目”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1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4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4
企石镇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6,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2024年12月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市级镇级
1政策文件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政府网站http://edu.dg.gov.cn/index.html

规范性文件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各类教育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政府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2教育概况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统计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镇府网站:
http://www.dg.gov.cn/jz/zgdzqszlm/zw/zdlyxxgk/zsxxxxgk/


教育统计数据学校数据、在校生数据和教师数据等统计数据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镇府网站:
http://www.dg.gov.cn/jz/zgdzqszlm/zw/zdlyxxgk/zsxxxxgk/


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公电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镇府网站:
http://www.dg.gov.cn/jz/zgdzqszlm/zw/zdlyxxgk/zsxxxxgk/


3民办学校信息民办学校办学基本信息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办学规模、联系方式《民办教育促进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镇府网站:
http://www.dg.gov.cn/jz/zgdzqszlm/zw/zdlyxxgk/zsxxxxgk/


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行政审批、备案信息法律依据、办理流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镇府网站:
http://www.dg.gov.cn/jz/zgdzqszlm/zw/zdlyxxgk/zsxxxxgk/


日常监管信息年检结果、行政处罚信息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镇府网站:
http://www.dg.gov.cn/jz/zgdzqszlm/zw/zdlyxxgk/zsxxxxgk/


4招生管理学校介绍办学性质、办学地点、联系方式等(建议删除“办学规模”及“办学基本条件”,原因:开办时间较早的公办学校办学规模不明确,“办学基本条件”定义不明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省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 试行)》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
■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招生政策市、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等特殊需求的管理规定和
办理流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
■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4招生管理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学区划分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
■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招生结果学生招生录取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
■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面向报名学生公开个人招生录取结果
5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变动的管理规定及办理流程;学生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的管理规定及办理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省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政府网站:https://www.dgjy.net/
■其他: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学生评优奖励省市县“优秀学生”评选标准;评比方法;表彰名单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当地省市县表彰文件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政府网站:https://www.dgjy.net/
■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5学生管理优待政策军人子女参加中考优待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教育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6教师管理教师培训教师培训政策文件、培训项目实施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申请流程;体检标准;各镇街的确认点;咨询方式;监督
举报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师资格条例
》及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
■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6教师管理教师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和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
■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6教师管理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违规处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2018 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对教师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行政处罚信息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6教师管理教师评优评先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等行政奖励信息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
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
■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教师职称评审评审政策、评审通知、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评审结果
、最终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
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信 息 形 成 ( 变更) 2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
■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教师
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测试结果查询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7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控辍保学“一县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含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的总体情况,建档立卡家庭 贫 困 学 生 总 体 就 学 情况);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s://www.dgjy.net/

7重要政策执行情况学校体育评价学校体育工作自评结果(体育课、体育训练、体育比赛
、体育教师、体育场地、条件保障等);学校体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体育教学改革、体育教师配备、体育经费投入和体育场地设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学校美育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
(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 及 学 生 艺 术 素 质 测 评等);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中小学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8教育督导机构队伍督导部门组成、督学名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和实施督导责任区制度的意见》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镇府网站:
http://www.dg.gov.cn/jz/zgdzqszlm/zw/zdlyxxgk/zsxxxxgk/


学校督导评估年度督导工作计划内容、责任区划分和责任督学名单、责任督学日常督导事项,学校督导评估的办法、指标体系、督导评估报告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9校园安全校园安全管理校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配套管理制度,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调查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市局网站:http://edu.dg.gov.cn/gkmlpt/search?type=standardSearch
■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镇府网站:
http://www.dg.gov.cn/jz/zgdzqszlm/zw/zdlyxxgk/zsxxxxgk/


校车使用许可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政策规定及申请流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教育管理中心■政府网站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TE44190044102702205440102015000
■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6
企石镇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_中国东莞企石街道栏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4,本区域含有4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14
拼音 简体
重置
声音开关
声音开关
语速
语速
阅读方式
阅读方式
配色
配色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说明
更多服务
读屏专用
退出服务
导航区 ALT+1
视窗区 (15) ALT+2
交互区 ALT+4
列表区 ALT+5
正文区 ALT+6
服务区 AL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