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侃嬌:
送來《關于東莞市清溪華晨外國語學校變更舉辦者的申請報告》收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研究,同意東莞市清溪華晨外國語學校變更舉辦者,將舉辦者“李侃嬌”變更為“東莞市輝龍教育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東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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