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依法嚴懲黑惡犯罪。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是掃黑除惡的法律利器。
3.高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利劍,護佑城鄉(xiāng)安寧群眾安樂。
4.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筑牢掃黑除惡法治后盾。
5.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常態(tài)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
6.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7.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堅決打贏掃黑除惡人民戰(zhàn)爭。
8.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掃黑除惡案件辦理中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9.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
10.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同心協(xié)力護航平安東莞。
1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協(xié)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義務。
12.依法舉報有組織犯罪,讓黑惡勢力無處藏身。
13.打擊有組織犯罪,讓黑惡勢力無所遁形。
14.反有組織犯罪,建設平安社會,你我人人有責。
15.揚正氣、樹新風、打擊有組織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