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時間網7月20日訊 近日,市人大網站發(fā)布公告,公開征求對《東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的修改意見建議?!稐l例》共分為總則、規(guī)范與鼓勵、促進與保障、治理與監(jiān)督、附則等五個章節(jié)。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8月19日前提出修改意見建議。
在非禁止吸煙場所內吸煙時注意避開他人;使用互聯網租賃交通工具時,愛護車輛并有序停放在劃定的停放區(qū)內;對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文明團體、文明個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不少市民關注度較高的內容《條例》都有設置相關條款,進行規(guī)范或倡導。
在非禁止吸煙場所內吸煙注意避開他人
在公共場所吸煙是市民群眾比較關注的不文明現象,此前,在市文明辦開展的調查問卷中,不少受訪者提出在公共場所劃分吸煙區(qū)。
為了保障市民的健康,《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內吸煙,在非禁止吸煙場所內吸煙時注意避開他人。
新冠疫情出現以來,東莞通過宣傳,公共場所或人流密集的區(qū)域“全民戴口罩”正在形成風尚。
《條例》也專門設置了傳染病預防條款,如提倡公眾在出現鼻咽不適、咳嗽、打噴嚏和發(fā)熱等癥狀或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傳染性疾病時自覺佩戴口罩。
此外,還鼓勵公眾在醫(yī)院、商場、超市、電影院、會場、展館、機場、碼頭和酒店公共區(qū)域等室內人員密集的場所或者人員密集的露天廣場、劇場、公園等室外場所,以及乘坐廂式電梯、飛機、火車、輪船、長途車、地鐵、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科學規(guī)范佩戴口罩。
對交通出行從多個方面作出規(guī)范和倡導
近年來,隨著東莞市機動車數量增長迅速,加上共享單車行業(yè)興起。經常存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亂停放行為,此外,市民反映外賣工作人員駕駛電動車逆行、闖紅燈現象也比較多。
針對此現象,《條例》明確使用互聯網租賃交通工具時,愛護車輛并有序停放在劃定的停放區(qū)內,未設定停放區(qū)的,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駕駛電動自行車時,應當自覺佩戴安全頭盔,做到一人一盔,不闖紅燈、不逆行、不超載,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
對于市民建議的實現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道分離,保證非機動車正常通行?!稐l例》中也提出通過建設公共設施保障,提出有關部門要逐步完善非機動車道、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綠化照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規(guī)劃、建設與管理。
此外,《條例》還對共享交通及快遞、外賣企業(yè)做出了文明規(guī)范。企業(yè)管理者應當建立文明交通出行和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度;企業(yè)管理者應當與使用者、從業(yè)人員簽訂文明交通承諾書,加強文明交通行為教育和培訓,明確應當遵守的交通秩序規(guī)范,倡導文明出行;企業(yè)管理者應當不斷完善從業(yè)人員權益保障機制,建立以工作任務、勞動強度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機制,探索新型靈活就業(yè)人員的勞動關系,建立合理的休息制度以及社會保險制度。
文明示范行為記錄可作為招聘錄用參考
不少市民群眾希望通過設置正面激勵機制促進文明行為。
對此,《條例》設置了表彰獎勵的內容,相關政府部門可以建立健全文明行為表彰獎勵和幫扶制度,對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文明團體、文明個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條例》還明確本市建立文明示范行為記錄制度和激勵機制,依法對見義勇為、無償獻血、志愿服務、慈善公益等具有道德示范作用的文明行為信息進行記錄。
相關部門制定教育培訓、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享受社會服務等方面有關政策時,應當將文明示范行為記錄作為優(yōu)惠、獎勵的參考。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招聘錄用、職位晉升、待遇激勵等工作中應當將文明示范行為記錄作為參考。
此外,《條例》也設置了不文明行為法律責任。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實施不文明行為,法律、法規(guī)已規(guī)定行政處罰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列入重點治理清單的違法不文明行為,行政執(zhí)法機關可以在法律規(guī)定的幅度、范圍內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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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各界人士可提出寶貴意見,并于2022年8月19日前,將書面修改意見、建議(請署名)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東莞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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