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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骨灰海葬、樹葬補貼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中國東莞政府門戶網(wǎng)站      2024-04-09 17:18:23  來源: 東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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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莞市骨灰海葬、樹葬補貼實施方案》明確了骨灰海葬、樹葬補貼的對象、標準、辦理程序等內(nèi)容。

  一、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申請參加由市民政局統(tǒng)一組織的骨灰海葬或骨灰樹葬活動的逝者直系親屬或委托人(以下統(tǒng)稱“申請人”)。同時逝者生前為東莞市戶籍人員,或是在莞火化的非東莞戶籍人員。

  直系親屬是指三代以內(nèi)的直系血親(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配偶和直系姻親(配偶的直系血親)。

  委托人是指逝者生前依法委托辦理骨灰海葬(或樹葬)事項的受托人或逝者生前的法定監(jiān)護人。

  逝者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不享受補貼,但可以免費參加骨灰海葬(或樹葬)活動。

  二、補貼標準

  參加海葬或樹葬的,每具骨灰補貼1000元。

  三、辦理程序

 ?。ㄒ唬┥暾埲嗽谵k理參加骨灰海葬或樹葬活動時,向市殯葬管理所提交以下材料:

  1.逝者生前戶口本或其他戶籍證明;

  2.逝者火化證明;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4.申請人與逝者關(guān)系證明,如戶口本、公證書、委托書、法定監(jiān)護人證明等;

  5.東莞市骨灰海葬(樹葬)補貼申請表。

 ?。ǘ┦袣浽峁芾硭诤T峄驑湓峄顒咏Y(jié)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初審意見,報市民政局審核;市民政局在1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審批。

 ?。ㄈ徍朔蠗l件的,市民政局在海葬或樹葬活動結(jié)束后1個月內(nèi),將補貼款劃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書面答復(fù)。



  東莞市民政局關(guān)于印發(fā)《東莞市骨灰海葬、樹葬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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