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府辦〔2017〕54號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東莞
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
采購限額標準》及《東莞市2014年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
額標準》的通知
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鑒于《東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東府辦〔2012〕9號)及《東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東府辦〔2013〕163號)適用期已過,市政府決定,2012年1月20日印發(fā)的《東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東府辦〔2012〕9號)及2013年12月25日印發(fā)的《東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東府辦〔2013〕163號),自本通知印發(fā)之日起廢止。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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