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府辦〔2015〕11號
關于加快推進2015年重大項目建設的通知
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加快我市2015年重大項目建設,確保2015年投資計劃100%完成和新開工項目100%開工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主體工作責任
各鎮(zhèn)街(園區(qū))等項目建設主管單位必須承擔主體責任,明確任務目標和時間節(jié)點,緊抓快動,在實施過程中進一步細化、優(yōu)化工作目標計劃,嚴格按照目標計劃抓好落實。各項目主管單位和責任單位要具體分解任務,倒排計劃,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鎮(zhèn)街(園區(qū))要建立健全重大項目服務保障會議制度,參照市的做法,由鎮(zhèn)街(園區(qū))主要領導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重大項目服務保障會議,聽取所在鎮(zhèn)街(園區(qū))重大項目建設情況,堅持第一時間將問題解決在一線,避免無論問題大小一律上交市政府解決。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督導督辦重大項目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積極主動協調解決,及時報告落實情況。項目單位要強化主人翁意識,切實加強在建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管理,把安全生產擺在項目建設的首要位置。
二、落實審批體制改革
相關審批職能部門要組織專班專人,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及早做好業(yè)務指導和業(yè)務培訓工作,幫助項目責任單位盡快完成本部門的前期審批工作。在新形勢下,要積極通過改革創(chuàng)新推動重大項目建設關鍵環(huán)節(jié)、重點領域的突破,優(yōu)化項目服務,增強要素保障。要繼續(xù)落實并深化項目投資建設審批體制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服務改革試點等工作,實行重大項目審批流程再造,加快網上辦事大廳建設,推動重大項目審批由現行的核準制向承諾制轉變,由前期審批向竣工驗收轉變,進一步壓減項目審批時限,提高為企業(yè)投資服務的效率。要大力推進項目直接落地改革試點,最大限度地簡化部門審批環(huán)節(jié),變“先批后建”為“先建后驗”,提高項目審批進度。
三、落實用地報批新措施
各級各部門要以《關于加快推進新開工重大產業(yè)項目建設的實施辦法》為主要抓手,狠抓以用地報批為主線的各關鍵節(jié)點,主動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力促新開工項目于2015年9月底前全部開工建設。
(一)要形成合力
各部門要樹立大局意識,認真落實實施辦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靠前工作,靠前服務,在2015年1月中旬完成必要的業(yè)務培訓,盡快完成對口的業(yè)務審核審批工作。市國土局作為組織用地報批統(tǒng)籌牽頭責任部門,要落實局長掛帥、局領導包片、副科長以上干部包鎮(zhèn)措施,提前介入,一線指導,面對面、手把手幫助各鎮(zhèn)街(園區(qū))優(yōu)質高效地組織完成用地批次報批材料。每月底前,將用地報批進展情況報送市重大辦,由市重大辦集中通報進度情況。市規(guī)劃局、市林業(yè)局、市社保局等部門要全力配合做好用地報批組件工作。
(二)要及早行動
各鎮(zhèn)街(園區(qū))是用地報批材料組織的責任主體,要迅速成立主要領導掛帥的工作專班,立即啟動批次報批材料的組件工作,明確任務、時限、分工、責任以及獎罰措施。對需辦理市農轉用地的項目,按市國土局有關要求,在年度重大項目計劃草案下達后一個月內將相關材料報市國土局;對需辦理省征地手續(xù)的項目,于2015年3月底前將所在地塊的省征地批次報批材料報市國土局。
(三)要轉變工作方式和作風
在操作實施上,要從以往“先行動工”、“先上車后補票”的做法迅速轉變到依法依規(guī)完善前期手續(xù)后開工建設;在啟動時間上,要從以往等待省下達年度用地指標,3月底、4月初啟動用地報批組件工作,迅速轉變?yōu)槭邢逻_年度重大項目計劃草案和用地指標預分配計劃草案后(即1月初)立即啟動用地報批組件工作;在用地指標配置上,要從以往和重大項目計劃同步分配到位,迅速轉變?yōu)橛玫刂笜酥蛔黝A分配,不保底,采取競爭性配置方式兌現落實用地指標,按用地報批材料報至市國土局審查通過的時間順序,先到先得,后到后得,遲到不得;在機關服務上,從以往的坐堂審批、被動等待,迅速轉變?yōu)樯钊氍F場,一線指導,靠前服務。同時,要大力鼓勵引導項目單位,特別是針對投資意愿強、建設工期緊、急需開工建設的項目,同步組織市農轉材料和省征地材料。
四、加大督辦考評力度
市府督查室、市重大辦要加強對重大項目的督查督辦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巡查活動,及時發(fā)現和現場協調解決問題,及時向市督導組反映難以解決的突出問題,并迅速分解到相關責任單位協調解決。要認真落實《東莞市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考評辦法》,加大重大項目的考評分量,充分發(fā)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以重大項目建設的實際成效檢驗工作,以抓重大項目建設的實際成績評價干部。要扎實做好狀態(tài)記載,堅持每月通報點評,每季度小結排名。在年終綜合考評中,對工作扎實、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表彰;對推諉扯皮、被動應付,造成較大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要通報批評,并視情節(jié)追究相關責任。要嚴格實行當年重大項目建設完成情況與下年用地指標等資源配置掛鉤制度,對重大項目推進力度大、建設成效好的鎮(zhèn)街(園區(qū))獎勵用地指標,在日后申報重大項目時,予以適當傾斜。要嚴格落實重大項目退出機制,對項目單位投資意愿不強,無正當理由延緩開工,目標任務進度慢,或開而不動、促而不進的項目,取消其重大項目資格,收回已配置的用地指標及相關優(yōu)惠政策。對照《2015年新開工市重大產業(yè)項目前期工作推進時間節(jié)點表》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無正當理由推遲一個月以上的,一律調整為市重大預備項目;推遲兩個月以上的,一律取消市重大項目資格。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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