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府〔2013〕30號
關于印發(fā)《2013年市政府領導掛鉤督導
“三重”建設項目方案》的通知
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落實“三重”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快推進2013年全市“三重”建設項目建設進度,提高“三重”項目簽約率、開工率和履約率,充分發(fā)揮“三重”建設項目在“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東莞、實現高水平崛起”中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制定了《2013年市政府領導掛鉤督導“三重”建設項目方案》?,F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項目基本情況
《2013年“三重”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方案》確定的“三重”項目,共142個,其中:重大項目128個,重大產業(yè)集聚區(qū)8個,重大科技專項6個。重大項目為2013年度省、市重大項目;重大產業(yè)集聚區(qū)為產業(yè)集聚特征明顯、產業(yè)發(fā)展的戰(zhàn)略性和成長性好的重大發(fā)展平臺;重大科技項目調整為具備一定規(guī)模、投入相對集中、具可操作性的科技項目和省創(chuàng)新科研團隊。
二、督導工作分工
(一)根據市政府領導分工,共組成7個“三重”建設項目工作組掛鉤督導“三重”建設項目。
(二)每個督導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為副組長,由項目建設單位安排熟悉建設情況、統(tǒng)籌協(xié)調能力強的工作人員擔任項目聯絡員,共同協(xié)助市領導開展項目督導工作。
(三)市委書記、市長掌握督導工作全面情況。
三、督導工作要求
(一)督導組組長為督導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通過聽取匯報、實地察看、現場辦公或召開協(xié)調會等形式開展督導工作,促進加快項目建設進度。
(二)各督導工作組副組長要統(tǒng)籌協(xié)調好督導活動,根據實際需要確定督導時間和安排。各督導組可根據督導工作情況,形成工作會議紀要,發(fā)送有關責任單位,促進工作落實。各督導組材料員要及時將督導工作情況報市“三重”辦。
(三)各項目責任單位要加強與督導組的協(xié)調聯系,及時報告項目建設進度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困難。
(四)市“三重”辦要做好督導工作的情況匯總,及時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報告“三重”建設項目進展情況,便于市領導掌握全面情況、及時決策部署。
附件:2013年市政府領導掛鉤督導“三重”建設項目方案(略)
東莞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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