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莞市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東莞市存量配建安居房處置方案》《關于調整東莞市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購資格條件的通知》,謝崗鎮(zhèn)配建安居房項目進入第二階段,在全市范圍內配售,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期配售的共有產權住房為依城大觀,位于東莞市謝崗鎮(zhèn)謝山村,供應38套現(xiàn)房,以精裝房交付。房屋戶型、套數等情況(詳見附件1)。
本次推售現(xiàn)房為源剔除第一階段定向分配已選定房源和公開配售階段已選定房源后剩余房源,最終以實際選房顯示房源為準。
二、銷售價格和共有產權份額比例
?。ㄒ唬┊a權份額比例
承購人產權份額比例為60%,代持機構產權份額比例為40%。其中,代持產權份額由謝崗鎮(zhèn)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代持管理。
?。ǘ﹩翁卒N售價格
項目房屋單套銷售價格由政府指定代持機構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詳見附件2)。
三、申購對象及申購條件
?。ㄒ唬┥曩徣藨瑫r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申購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申購前3年內在東莞市沒有住房轉移登記記錄(農民安居房未辦理產權登記但已錄入市農房臺賬的,或經批準正在實施建設的,應統(tǒng)計為自有產權住房)。
2.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yǎng)老保險滿1年;不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yǎng)老保險滿2年;近期需連續(xù)繳納養(yǎng)老保險6個月或以上(包括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村(社區(qū))養(yǎng)老保險、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
3.與本市用人單位或市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無勞動合同的公職人員以入編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
4.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大?;蛞陨蠈W歷,中級工或以上職業(yè)技能,助理級或以上職稱,具有本市戶籍10年及以上。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購人可按以下順序優(yōu)先分配: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條件;符合原政策銷售對象基本條件;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具有高級技師職業(yè)技能資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ㄈ┥曩彈l件涉及對年齡、婚姻、戶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交、房產等時間的計算,以配售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的上月最后一日為截止計算時點。
?。ㄋ模┥暾埣彝コ凶夤沧赓U住房、政府投資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補貼的,應在辦理網簽前騰退所租住房屋或停止發(fā)放(申領)住房租金補貼。
四、申購配售工作安排
?。ㄒ唬┌l(fā)布公告(2024年12月23日起)
?。ǘ┚W絡申購(2024年12月24日起)
申購人可在2024年12月24日起登錄網址:東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http://zjj.dg.gov.cn/,點擊“數字住建”統(tǒng)一門戶圖標進入,如下圖:
登錄后進入“共有產權房資格審核”業(yè)務,如實申報個人及家庭成員、戶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諾。
若申購人需要辦理銀行抵押貸款,為避免因征信條件不符等原因導致后續(xù)無法進行工作,請申購人在網絡申購前自行前往銀行查詢辦理抵押貸款資格,若不符合抵押貸款資格請慎重考慮進行網絡申購。
?。ㄈ┵Y格審核
報名之日起,申購人自愿在申購系統(tǒng)上傳材料電子版并向謝崗鎮(zhèn)廣場中路1號3樓住建2室提交紙質版購房材料,以供報送審核。審核結果定期發(fā)布,如有疑問可進行電話咨詢:0769-82116833。
?。ㄋ模┻x房順序
若發(fā)布公告3日內,報名人數超過房源總數,對成功登記的申購人進行搖號(抽簽)確定基本次序。再結合申購人申請的優(yōu)先分配審批結果,確定最終選房順序。
若發(fā)布公告后3日內,報名人數未超過房源總數,以及常態(tài)化配售期間,選房順序按申購人于線上報名時間順序并結合申購人申請的優(yōu)先分配審批結果,定期發(fā)布最終選房客戶名單及選房順序,按序于謝崗鎮(zhèn)廣場中路1號3樓住建2室選取意向房號。
(五)購房確認
成功選房的申購人前往指定地點與謝崗鎮(zhèn)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簽訂房屋認購書、繳納定金,并按約定時間簽訂買賣合同等相關材料,以及繳納房款,逾期視為放棄。
五、關于房屋交付使用時間
房屋交付時間以購房合同約定時間為準。
六、其他供后管理的規(guī)定
?。ㄒ唬┳》渴褂?。承購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繳納按照整套共有產權住房全部產權建筑面積計算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物業(yè)管理服務費用,并享受相應權利。不得擅自出租轉借、長期閑置、改變用途、改變房屋結構,影響房屋使用功能和質量安全。
?。ǘ┊a權轉讓。承購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達到限售年限的,允許一次性轉讓其所持有的全部產權份額。承購人可按雙方協(xié)商自愿原則轉讓給政府指定代持機構或其他符合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對象基本條件的人員。(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對象基本條件詳見《東莞市存量配建安居房處置方案》)
(三)產權抵押。共有產權住房除承購人購買時申請貸款需辦理抵押登記外,承購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設立抵押登記及居住權。
?。ㄋ模┊a權繼承。承購人亡故,其繼承人符合共有產權住房申購條件的,可繼承共有產權住房個人份額;繼承人不符合共有產權住房申購條件的,可按雙方協(xié)商自愿原則轉讓給政府指定代持機構或其他符合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對象基本條件的人員。
?。ㄎ澹┩耆a權獲得。承購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后,代持機構持有產權份額可進行銷售,承購人可以通過購買代持機構產權份額取得完全產權。屆時可根據有關人才、住房等實際情況給予合理優(yōu)惠,具體優(yōu)惠政策再另行規(guī)定。
?。┩顺鰴C制。承購人及家庭成員在莞購買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農房)、報建宅基地自建房前,需退出共有產權住房或取得完全產權。
七、咨詢電話
0769-82116833(電話咨詢時間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相關新聞